您在這裡

號召夥伴-獎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在宅托育人員招募計畫

 

獎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在宅托育人員招募計畫簡章

2021年12月6日訂定

2021年12月24日修訂

一、計畫目的:

為鼓勵更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一同加入擴大保母服務量能之工作,積極研擬保母人力招募對策,解決延緩保母人力老化、服務量能萎縮問題,擬規劃本獎助計畫,以協助更多團體投注研發、執行居家托育服務人力招募對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

三、獎助對象:主辦單位以外,受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單位。

四、計畫執行期間: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申請期間:提案單位至遲應於該申請計畫預定執行期間前兩個月提出申請。

六、申請與獎助原則:

(一)獎助範圍:受獎助單位所承辦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在宅保母人力招募計畫經費。

(二)本計畫預計獎助20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每一中心獎助金額至多新台幣20萬元。

(三)如同一計畫亦向其他單位提出經費申請,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其他單位申請經費之項目及金額,若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撤銷本獎助,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四)受獎助單位如因故必需變更原計畫,至遲應於擬變更項目或活動辦理前十四日(日曆天),檢送修正計畫提交主辦單位,並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始得為之;如未按申請計畫執行,或變更計畫未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逕予執行,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獎助經費,並追繳已撥付之款項。

(五)受獎助單位如未依獎助用途支用,或有浮報、虛報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獎助,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六)本獎助計畫採隨送隨審制,申請計畫送達主辦單位起十四日(日曆天)完成審查。

(七)本計畫之名額與金額皆有限,有意申請單位請儘早於上半年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七、申請方式:

(一)申請單位應檢附文件如下:

  1. 獎助申請書(附件二)。
  2. 申請計畫書(附件三):單位提案應按附件二之計畫書申請格式撰寫,內容應包含:
    (1)保母人力招募計畫預計執行方式及執行期程規劃(應參照格式範例)。
    (2)該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近三年托育人員數統計資料(應參照格式範例)。
    (3)計畫執行經費:申請獎助、申請其他單位獎補助及自籌經費需分項列出。

(二)於申請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0號7樓,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收」,如為爭取時效,得先以e-mail至carol0818@pwr.org.tw、chia2628@pwr.org.tw,正本隨後郵寄,惟如截至審查結果通知前均未收到紙本資料時,將視情況取消該提案計畫之獎助資格。

八、審查程序:

(一)受理申請後,由主辦單位審議小組逐案審查,並於收到申請計畫後十四日(日曆天)內,以e-mail通知審查結果。

(二)審查結果為「需要修改計畫」或「需要補件」者,應於十四日(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資料之送件,逾時未補件或未按修正建議補正,不予獎助。

九、審查標準:

(一)主辦單位將就提案計劃內容所預估觸及潛在就業者之機率、就業輔導計畫規劃的完整性(含追蹤、輔導、協助)、可行性、計畫效益等諸多面向,進行綜合審查。

(二)申請計畫內容須包含對計畫活動參與成員就業情況之追蹤輔導,該追蹤輔導期間需為二個月以上。

十、核銷作業:本獎助計畫之獎助款分兩期撥付,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期款:

  1. 於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由受獎助單位提出申請,金額為核准獎助金額之二分之一。
  2. 受獎助單位於收到主辦單位計劃審核通過通知後,應於十四日(日曆天)內檢送捐款收據及匯款帳戶(需為受獎助單位之帳戶,個人帳戶恕不予獎助),如因受獎助單位未能於期限內檢附捐款收據及提供匯款帳戶等文件並完成請款作業,將取消獎助資格。

(二)第二期款:

  1. 於計畫執行結束後兩個月內,由受獎助單位檢附成果報告申請,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即撥付第二期款。
  2. 成果報告書應按附件四之格式撰寫,內容應包含:
    (1)本計畫之成效評估。
    (2)活動照片。
    (3)對計畫活動參與成員就業情況之追蹤輔導,追蹤期間應為兩個月以上
  3. 如因受獎助單位未於期限內檢附成果報告,申請撥付第二期款項;或該成果報告未按格式撰寫、內容闕漏、或活動辦理成效不如預期,經主辦單位審查小組決議不予撥付獎助者,取消第二期款之獎助資格。

十一、其他應配合事項:

  經審議通過之獎助單位應配合辦理如下事項,如獎助單位未能配合,將影響後續主辦單位辦理獎助計畫之申請資格:

(一)主辦單位得視需求派員實地觀摩活動。

(二)於計畫執行期間定期參與本獎助計畫聯繫會議,並於計畫執行完畢後參與綜合座談會1場。

(三)於未來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論壇中,分享活動經驗與成效。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變更、暫停或終止本計畫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規定或解釋辦理,並隨時補充公告,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