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政府積極負起管理責任 方能防堵托嬰意外

政府積極負起管理責任 方能防堵托嬰意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13.03.13

 

「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下稱「保母管理及補助計畫」)於民國97年上路後,透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成立社區保母系統以落實保母輔導管理制度,社區保母系統也成為家長選擇保母重要媒介。然而,今年過年前,多件幼兒托育死亡案,導致家長對於保母照顧之信心崩盤,紛紛詢問政府那裡能尋找安全的保母。
 
本聯盟分析原因後,提出現行管理制度問題如下:
 
一、  補助三千變漲價,家長難以負擔
保母管理及補助計畫規定,使用系統內保母服務的家長,政府每月給予補助3000元,以促使保母進到系統被管理及輔導,確保平價、優質的居家托育服務。然多年來,政府缺乏收費管理,保母隨著補助調漲價格,在近年人民實質薪水不漲反退時,家長負擔相對增加。以致媒體抨擊:「政府補多少、保母漲多少」(附件一),部分家長負擔不起,只好找系統外的「黑市保母」托育,因此導致幼兒悲劇。(附件二,去年12月〈三歲女童受保母虐待至死〉新聞)
 
二、管理日益弱化,安全難以維護
兒童局近兩年針對保母系統進行下列改變,其做法包括:(一)從去年起將政府無從管理的阿公阿嬤以「親屬保母」名義納入系統,使系統的管理流程喪失原有的嚴密度,且無異於宣示「托育是家庭責任」的違反性別平等與社會需求的落伍意識形態。(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通過後,從去年起兒童局對於保母子法的研議,明顯朝向實質的「只登記、不管理、中央地方政府皆無責」方向發展。以上發展,使保母於徒具形式的登記後直接執業,行政部門卻缺乏實質、有效的管理制度設計。除非保母違法判刑確定或發生重大事故,將一律都被視為「合法保母」。於是,一再超收幼兒的保母,一再造成幼兒傷害的保母,都將「合法」地讓家長「踩地雷」!
 
兒童局以上作為,在在直接促成保母管理日益弱化,包括官員及工作人員心態的鬆懈化,以及實務管理措施的散漫化。前述發展,足以讓全國家長心寒,可以預期往日社區保母系統全面建立之前,保母托育事件頻傳的亂象又要回來了!
 
              為了使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社區保母系統不致毀於旦夕,我們提出下列建言:
1.      政府應立即強化保母托育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保母退場機制。
2.      政府應訂定合理收費及保母薪資,減少黑市托育行為。
3.      子法的研議方向應予重新調整,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層負責,切實管理保母托育及收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