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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社區整體照顧」:社區大家庭的整體照顧

 

劉阿公 85 歲,最近老忘東忘西、疑似有極度失智症。雖然與兒子一家同住,但是兒子、媳婦都在上班。白天阿公一個人在家,讓人實在很不放心。

陳奶奶 86 歲,身體還算硬朗,只是行動有點不太方便。陳奶奶的兒女都在外縣市工作,雖然兒女一直希望她前去同住, 但陳奶奶喜歡住在這個老房子,也喜歡這個住慣的社區,白天有老鄰居、朋友可以聊天,假日兒女回家探望。有沒有奶奶可以留在熟悉社區自在養老,子女也安心的方法呢?

 

類似劉阿公、陳奶奶的情況,發生在許多有年長者的家庭。虛弱、失能高風險的高齡或超高齡長輩白天一個人在家,家人難免擔心。但有些時候,比起搬離舊家與子女間住,長者更習慣自己住、來得自在。而以目前長照十年計畫 所提供的服務,未失能的 65 歲以上老人,無法申請居家服務或日間照顧。未到失能,但有高度失能之虞,或者超高齡獨居長者所需要的服務,目前除婉如基金會提供的居家陪伴之外,還有其他營利或非營利組織提供相關的服務,不過與需求相較,服務總量實在是九牛一 毛。此外,已經失能但需要長照服務的長者,現有的服務,同樣有不夠用或分佈不均的情況。

長照需要新思維:關於社區整體照顧

婉如基金會與老人福利聯盟、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等關注長照議題的團體組成「普及照顧政策聯盟 」,經過一年多 研議,在去年 (2014 年)初完成「民間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行動計畫」,參照日本、北歐等國經驗,提出「社區整體照顧」的概念與建置方案,以社區為範圍,導入預防性照顧服務,將重點放在縮減老人失能程度/時間,提升老 人生活自理能力與生活品質,力求減少長照體系因照顧重度失能而來的沈重負擔,使長照服務成為可以想像、能夠合理提供。如此,照顧服務將不再僅是沉重的負擔,也不再皆須符合高度專業規格,社區現成人力即有能力因應大部分照顧需求,可望形成「自在老、輕鬆顧」 的良性循環,讓各地社區有機會逐步整備符合其需求之長照服務類型及人才。

進一步來說,社區整體照顧服務, 不論是到宅服務、日間托老等,主要仍以支持長者在社區自理生活為原則,亦即讓長者可以以較健康/失能程度較低的狀態,在社區中生活,且儘量維持具生活自理能力的階段,縮短臥床、重癱的時間,直至老去。與現有長照服務最大的不同,在於導入預防性、支持性服 務的概念。在長者未失能或輕度失能時,即提供應有的支持性服務,例如:老人家事,協助超高齡獨居老人或有失能高風險的長者購物、家務清潔,預防老人因為從事家務而摔倒,同時維持一定的生活品質。而日間托老則於定點,提供輕度失能、輕度失智症長者安全看視、健康促進、身體照顧服務,長者與家屬可以視需要決定一星期來日托幾次、上午或下午使用。

 

「自己的長輩自己顧!」導入社區多元聲音

整體而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的建構,最需要彈性及因地制宜,因此應以社區需求為主,透過社區調查或其他民主機制,組合出當地最需要的長照類型, 對於解決當地照顧問題、機構的永續經營,以及在地人力來源應該較有助益。此外,也有助於彈性組合不同類型服務 (例如每週數次之日間托老或健康促進活動+到宅服務)  ,吸引長者走出家門 至服務據點,以社會互動的方式延緩失能或失智。

一個「自在老、輕鬆顧」長照願景

如前述案例中的劉阿公、陳奶奶,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中,陳奶奶如果是因為年紀大而行動不方便,可以使用到宅服務中的老人家事,協助家務清潔、購物、煮餐,每日有服務員來服務,對長者也有照應,陳奶奶的兒女可以比較放心。而劉阿公在見子、媳婦出門上班時,可以一起出門去日間托老,有同齡老人相伴還有活動課程,長者也可以得到應有的照顧。對輕度失智症老人而言,在社區熟悉的環境且有互動與刺激,相對居家環境中一對一照顧,長者較不易快速惡化。

根據國發會的推估, 65 歲以上的人 口,將於 107 年將超過 14% ,台灣將成為高齡  (aged) 社會,於 114 年達  20% ,成 為超高齡( super-aged) 社會。我們還有 一些時間為高齡社會做準備,時間不多, 但是如果積極一些,應該還來得及。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這一兩年來,這麼努力遊說各方建構可長可久、切合需求的長照制度,因為現在再不努力,迎接我們的恐怕是又老、又窮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