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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居家托育人員在職訓練時數計算方式調整說明

親愛的托育人員您好:

自115年1月1日起,在職訓練時數的計算方式有調整,重點如下:

  • 依居家托育人員當年度(109-114年)在職應依照「登記證起訖期間」計算時數。
  • 115年1月1日起改為「曆年制」計算,也就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完成18小時。
  • 領證及屆期換發當年度,依比例計算(1.5小時/月)完成在職時數。
  • 6年在職訓練總時數仍維持108小時(1年至少接受18小時訓練,18小時X6年)為基準。

重要提醒:

  • 115年度為制度轉換期,托育人員需同時符合「舊制」及「新制」之時數規定。

後續辦理:

  • 為因應中央今年度居托人員在職研習時數改採「曆年制」計算方式說明,提供3種樣態供居家托育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