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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中山區—113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托育人員您好:
通知您,113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12000元,自113/10/01起開始申請,請向所屬居托中心申請辦理。
《一》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申請期限:113/10/01~113/10/31,逾期無法受理申請。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2,000元。
申請條件:
(一)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存續期間(居家托育人員需取得登記並簽訂準公共契約滿1年),即托育人員需於112/09/30前加入準公共化保母。
(二)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計算期間為112/10/01~113/09/30),不得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無違反前揭準公共要點第8點規定之情事。
(三)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已通過考核。
(四)申請獎助時至少「任」連續收托六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即指112/10/1~113/09/30獎助期間須符合「任」連續6個月之收托事實,且申請時(10月)有收托事實。
(五)托育人員應於10月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收托1名未滿2歲兒童,或兒童係於未滿2歲前即送托該居家托育人員且於10月申請時未滿3歲,始符合申請對象。
※說明:申請對象之收托兒童係指「收托三親等外且有收費之兒童」,只收托三親等內兒童,不屬於本獎助金申請對象。
申請檢附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不再另行寄送紙本申請文件!)
(1)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申請表-中山區:請點選下載
(2)領據-中山區:請點選下載
(3)郵局帳戶影本 (限本人郵局存摺)(A4影本)(請勿裁成一小張)。
※提醒:申請文件填寫完成後,請您先拍照line給訪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掛號郵寄或親送,避免文件內容有誤,需麻煩您修改簽名或重送。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請113/10/31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0號8樓】
(2)親送中心:請113/10/31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
■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獎助問答集(QA)
■重要提醒:
1. 本獎助金為申請制,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無法補助。
2. 考核表共計15項,符合13項(含)以上為考核通過,但專業服務指標如有1項不符合,視同考核未通過。(考核表請見社會局網站)
3. 本獎助金係屬托育人員之應納稅所得。於領取獎助之年度,倘有實際支付專業責任保險費、購置教玩具及充實托育環境等,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必要費用於所得中減抵。(見問答集之3、9)
4. 本獎助金相關規定、表單、問答集以政府公告為準。
5. 本獎助金補助與否「需經由社會局審核」認定。
6. 以上資訊參考社會局: https://reurl.cc/V4X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