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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6日訂定
2021年12月24日修訂
一、計畫目的:
為鼓勵更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一同加入擴大保母服務量能之工作,積極研擬保母人力招募對策,解決延緩保母人力老化、服務量能萎縮問題,擬規劃本獎助計畫,以協助更多團體投注研發、執行居家托育服務人力招募對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
三、獎助對象:主辦單位以外,受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單位。
四、計畫執行期間: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申請期間:提案單位至遲應於該申請計畫預定執行期間前兩個月提出申請。
六、申請與獎助原則:
(一)獎助範圍:受獎助單位所承辦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在宅保母人力招募計畫經費。
(二)本計畫預計獎助20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每一中心獎助金額至多新台幣20萬元。
(三)如同一計畫亦向其他單位提出經費申請,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其他單位申請經費之項目及金額,若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撤銷本獎助,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四)受獎助單位如因故必需變更原計畫,至遲應於擬變更項目或活動辦理前十四日(日曆天),檢送修正計畫提交主辦單位,並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始得為之;如未按申請計畫執行,或變更計畫未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逕予執行,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獎助經費,並追繳已撥付之款項。
(五)受獎助單位如未依獎助用途支用,或有浮報、虛報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獎助,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六)本獎助計畫採隨送隨審制,申請計畫送達主辦單位起十四日(日曆天)完成審查。
(七)本計畫之名額與金額皆有限,有意申請單位請儘早於上半年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七、申請方式:
(一)申請單位應檢附文件如下:
(二)於申請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0號7樓,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收」,如為爭取時效,得先以e-mail至carol0818@pwr.org.tw、chia2628@pwr.org.tw,正本隨後郵寄,惟如截至審查結果通知前均未收到紙本資料時,將視情況取消該提案計畫之獎助資格。
八、審查程序:
(一)受理申請後,由主辦單位審議小組逐案審查,並於收到申請計畫後十四日(日曆天)內,以e-mail通知審查結果。
(二)審查結果為「需要修改計畫」或「需要補件」者,應於十四日(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資料之送件,逾時未補件或未按修正建議補正,不予獎助。
九、審查標準:
(一)主辦單位將就提案計劃內容所預估觸及潛在就業者之機率、就業輔導計畫規劃的完整性(含追蹤、輔導、協助)、可行性、計畫效益等諸多面向,進行綜合審查。
(二)申請計畫內容須包含對計畫活動參與成員就業情況之追蹤輔導,該追蹤輔導期間需為二個月以上。
十、核銷作業:本獎助計畫之獎助款分兩期撥付,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期款:
(二)第二期款:
十一、其他應配合事項:
經審議通過之獎助單位應配合辦理如下事項,如獎助單位未能配合,將影響後續主辦單位辦理獎助計畫之申請資格:
(一)主辦單位得視需求派員實地觀摩活動。
(二)於計畫執行期間定期參與本獎助計畫聯繫會議,並於計畫執行完畢後參與綜合座談會1場。
(三)於未來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論壇中,分享活動經驗與成效。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變更、暫停或終止本計畫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規定或解釋辦理,並隨時補充公告,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