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人員您好:
通知您,114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18000元,自114/10/01起開始申請,請向所屬居托中心申請辦理。
《一》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申請期限:114/10/01~114/10/31,逾期無法受理申請。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8,000元。(114年起)
【申請資格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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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存續期間。
- 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無違反「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之情事。
- 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已通過考核。(考核表請見 https://reurl.cc/jregDZ(link is external) )
- 本獎助對象需符合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無違反作業要點第 8 點規定之情事,目的是要確保居家托育人員收托穩定,故居家托育人員需取得登記並簽訂準公共契約滿 1 年。申請獎助前一年內應至少收托滿9個月以上,或連續收托6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每年10月提出申請往前計算,自前一年10月至今年9月)
【重要:收托兒童的年齡有限制嗎?】
居家托育人員符合申請獎助前一年內應至少收托滿9個月以上,或連續收托滿6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之資格者,應於每年10月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收托1名未滿3歲兒童,始符合申請對象。
■提醒:問答集(QA)之26內容有修正,請特別注意。
【獎助金額如何計算?】
符合申請資格的居家托育人員,114年起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萬8,000元。
■提醒:申請對象之收托兒童係指「收托三親等外且有收費之兒童」,只收托三親等內兒童,不屬於本獎助金申請對象。
申請檢附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不再另行寄送紙本申請文件!)
(1)申請表:請點選下載
(2)領款收據:請點選下載
(3)郵局帳戶影本 (限本人郵局存摺)(請印A4影本一整張)。
※提醒:申請文件填寫完成後,請您先拍照line給訪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掛號郵寄或親送,避免文件內容有誤,需麻煩您修改簽名或重送。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請114/10/31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北投區自強街61巷6號2樓】。
(2)親送中心:請114/10/31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若自行投遞於居托中心信箱,請LINE留言或來電告知中心。
■重要提醒:
- 本獎助金為申請制,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無法補助。
- 考核表共計15項,符合13項(含)以上為考核通過,但專業服務指標如有1項不符合,視同考核未通過。(考核表請見社會局網站 https://reurl.cc/jregDZ(link is external) )
- 本獎助金係屬托育人員之應納稅所得。於領取獎助之年度,倘有實際支付專業責任保險費、購置教玩具及充實托育環境等,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必要費用於所得中減抵。(見問答集(QA)之3、9)
- 本獎助金相關規定、表單、問答集以政府公告為準。
- 本獎助金補助與否「需經由社會局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