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準公共化托育人員請特別注意!
10月1日起,112年度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12000元要開始申請了!
**無申請獎助金者仍須完成年度考核**
*申請條件:
※申請日前一年期間為「自111年10月至112年9月」
※以下所稱收托兒童限「三親等以外且有收費之兒童」。
- 申請日前一年,須符合「任」連續6個月之收托事實,且申請時(112年10月)有收托事實。
- 於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收托1名未滿2歲兒童,或兒童係於未滿2歲前即送托該居家托育人員且於10月申請時未滿3歲,始符合申請對象。
- 居家托育人員需取得登記證並簽訂準公共契約滿1年(需111/9/30前加入準公共化),並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存續期間。
- 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無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
- 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已通過考核。
*申請期限:112/10/1至112/10/31
*獎勵金申請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將不另寄送紙本)
注意:無申請獎勵金者,仍須下載並填寫(3)年度考核表。完成後寄回中心。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申請方式:
備齊申請文件後,請送件至中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1)掛號郵寄:請112/10/31前(郵戳為憑),於信封上額外加上【組別】及【姓名】【掛號郵寄:(235)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118巷36號3樓】。
(2)親送中心:請112/10/31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若自行投遞於居托中心信箱,請LINE留言或來電告知中心。
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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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填寫完成後,請先拍照line給中心,中心確認無誤後再寄出。
- 請詳閱網站連結之「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獎助問答集」。本年度問答集之2、16、23、24、25有修正,請特別注意。
- 請留意本獎助金需列納稅所得。(於領取獎助之年度,倘有實際支付專業責任保險費、購置教玩具及充實托育環境等,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必要費用於所得中扣抵),詳見獎助問答集之9。
- 本獎助金為申請制,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無法補助。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中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電話(02)223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