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台北市士林區—112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托育人員您好

通知您,112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12000元,112/10/01起開始申請,請向所屬居托中心申請辦理。

《一》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申請期限:112/10/01~112/10/31,逾期無法受理申請。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2,000元。(112年起)

申請條件:

(一)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存續期間(居家托育人員需取得登記並簽訂準公共契約滿1年),即托育人員需於111/09/30前加入準公共化保母。

(二)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計算期間為111/10/01~112/09/30),不得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無違反前揭準公共要點第8點規定之情事。

(三)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已通過考核。

(四)申請獎助時至少「任」連續收托六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即指111/10/1~112/09/30獎助期間須符合「任」連續6個月之收托事實,且申請時(10月)有收托事實。

(五)托育人員應於10月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收托1名未滿2歲兒童,或兒童係於未滿2歲前即送托該居家托育人員且於10月申請時未滿3歲,始符合申請對象。

說明申請對象之收托兒童係指「收托三親等外且有收費之兒童」,只收托三親等內兒童,不屬於本獎助金申請對象。

 

申請檢附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不寄送紙本申請文件

(1)申請表:請點選下載  

(2)領款收據:請點選下載 

(3)郵局帳戶影本 (限本人郵局存摺)(A4影本)(請勿裁成一小張)。

提醒申請文件填寫完成後,請您先拍照line給訪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掛號郵寄或親送避免文件內容有誤,需麻煩您修改簽名或重送。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請112/10/31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98號6樓 (百齡高中對面)】。

(2)親送中心:請112/10/31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若自行投遞於居托中心信箱,請LINE留言或來電告知中心。

 

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獎助問答集(QA)

提醒問答集之1、2、16、23、24、27、29有修正,請特別注意。

重要提醒:

  1. 本獎助金為申請制,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無法補助。
  2. 考核表共計15項,符合13項(含)以上為考核通過,但專業服務指標如有1項不符合,視同考核未通過。(考核表請見社會局網站)
  3. 本獎助金係屬托育人員之應納稅所得。於領取獎助之年度,倘有實際支付專業責任保險費、購置教玩具及充實托育環境等,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必要費用於所得中減抵。(見問答集之3、9)
  4. 本獎助金相關規定、表單、問答集以政府公告為準。
  5. 本獎助金補助與否「需經由社會局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