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台北市中山區—113-114年準公共化續約

托育人員您好:

通知您,111-112年準公共化契約於112/12/31到期!請於112/11/30前向中心提交準公續約契約書

※準公續約說明:

  1. 契約有效期間:自113/01/01~114/12/31止,為期2年。
  2. 請遵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請參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及「臺北市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簽約收費上限一覽表」  

 

※準公續約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不再另行寄送紙本申請文件!)

113-114年準公共契約書:請點選下載(一式2份,都須填寫並同時繳回中心)

※提醒1:如有塗改處須在欄位旁簽名或蓋章。

※提醒2:準公契約書填寫完成後,先拍照line給訪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掛號郵寄或親送。避免文件內容有誤,需麻煩您修改簽名或重送。

 

※準公續約方式:

(1)掛號郵寄:請112/11/30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0號8樓】。

(2)親送中心:請112/11/30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

 

★準公不續約:(不續約將會影響家長補助權益,請特別注意!)

如不續約,請您來電告知中心,中心將會另外寄出「不續約申請書」給您填寫。

請112/11/30前,「不續約申請書正本1份」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中心。

不續約提醒:

(1)不續約之準公共托育人員資格將於112/12/31截止,請您務必告知家長準公共化補助只會領到112/12/31止。

(2)家長若要變更申請「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請您務必提醒家長要在113/01/15提出「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申請且備齊文件,家長才能自113年起請領「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

(3)可請家長來電中心,洽詢有關「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相關申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