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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09月28日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06月22日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05月24日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訂定
一、計畫目的: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多年來致力推動照顧公共化,並積極推動0-2歲居家托育人員照顧。為鼓勵專業人員投入保母托育工作,增加就業動機,並支持新進人員穩定留任、累積托育職能,本會規劃托育人員就業獎助計畫,期能穩定擴大居家托育服務人力。
二、計畫執行期間:
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
三、獎助對象: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06月30日間,於本會所承辦之七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台北市中山區、台北市士林區、台北市北投區、新北市中和區、桃園市第六區、台中市第一區、台南市第一區)新領證,且加入準公共化、願意承諾善盡妥善照顧幼兒之責任之在宅保母。
(二)前項所稱之新領證在宅保母類型如下:
(三)符合(一)(二),且於取得登記證3個月內完成契約簽訂者。
四、獎助項目:
五、獎助金發給規定:
(一)符合請領要件之保母,每項獎助金以請領一次為限。
(二)如保母由到宅轉在宅身份,其托兒需為過去從未收托過之對象,方才符合獎助資格。
(三)如有特殊狀況而有申請要件爭議者,將由本會個案審議小組討論後決定。
(四)其他應配合事項:
(五)托育人員有以下情形,經本會個案審議小組討論後,本會得終止補助:
六、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參與獎助計畫:經本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說明計畫內容,填妥「托育人員就業獎助金補助計畫申請書暨契約書」提出申請。
(二)申請獎金:
七、爭議處理:
有關補助對象之資格認定、獎助金發放與否等事項,如有爭議,請洽原申請補助之中心,填妥爭議處理申請書後,由中心送本會之個案審議小組討論認定。
八、計畫變更或終止:
有關本計畫之變更、解釋、取消等異動,將公告於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s://www.pwr.org.tw/,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