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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營利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的萌生背景,起於家長抱怨公幼老放寒暑假、收托時間難配合、名額匱乏及私幼收費讓荷包大失血的托育環境、教保人員對私幼工作條件不佳的不平之鳴,還有學界對過度營利化而致使才藝、英文等偏頗幼兒教育掛帥的哀嘆,期盼政府能夠積極推展「公共化教保服務」,以改進前述困境,並提供家長平價、優質兼具的友善學前托育環境。

在社會聲浪的推波下,為能同時滿足各界期待及兼顧政府財政之可行性,內政部先於2002年推動「社區自治幼兒園實驗計畫」,教育部亦於2007年推動「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兩計畫皆採「公民共辦」方式進行,經十幾年的實驗,於幼托整合後,由教育部歸結成「非營利幼兒園」,明定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九條,確立其法定地位。

 

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

 

非營利幼兒園的前身 —— 社區自治幼兒園

由於社會型態變遷,婦女人力大量投入職場,雙薪家庭結構日增;社會各個階層,無論是勞工、醫生、律師、教師、企業、雙薪家庭…等,每個家庭都需要兒童的托育照顧服務。根據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兒童生活狀況調查,托育服務的需求比起以往有明顯的增加的趨勢。唯有讓孩子們受到優質的托育照顧,社會才能有良好的運作機制,高品質的普及福利措施,尤其是托育措施,具有長期穩定國民(勞動力)素質的作用,有助於提升社會水平和國家經貿競爭力,良好的托育制度無疑也是提高女性就業率與生育率的重要因素。

台灣2-6歲之托育服務機制現況,由於私人設立的幼兒園所遠超過由政府設置的公立幼兒園,比例約佔7:3。私立幼兒園為負擔私人營運成本,收費較公立幼兒園高出1-2倍,雖然隨市場機制由家長選擇,但高昂的收托費用並非一般家庭甚至弱勢家庭所能負擔,為因應普遍性托育服務的需求量,托育服務制度設計應以平等普及,妥善照顧各階層兒童為基礎。

幼兒的照顧從社區自治開始是一個新的概念,也是根本的作法,讓幼小的幼童就讀在地社區的托兒所,不用舟車勞頓由娃娃車跨區接送,減少幼兒交通路程的意外及負擔,以維護幼兒之生命安全。社區自治幼兒園擬以社區共管的力量,結合社區資源進行幼兒托育服務方案、安全共治、健康營造、弱勢扶助…等等,營造一個安全的社區托育服務機制,讓幼兒平安健康長大,並以此方案為示範點,提供社區公共托育服務之模範。

社區自治幼兒園有效矯正過去數十年政策所造成之學前托育高度營利化、工作人員受嚴重剝削、地域及階級差距過大、教學填鴨等弊病,達成妥善照顧並教育每一個學齡前兒童、支持家長就業、保障服務者權益之多重目標,唯有建構社區自治幼兒園,推動托育照顧公共化,才能平價、普及社區化的照顧幼兒,減輕家庭托育負擔。

 

非營利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