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台北]中山區—115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臺北市中山區—115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托育人員您好:

通知您,115年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18000元,自115/10/01起開始申請,請向所屬居托中心申請辦理。

《一》準公共托育人員獎助金

申請期限:115/10/01~115/10/31,逾期無法受理申請。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8,000元。(115年起)

申請條件:詳見「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問答集QA)」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https://reurl.cc/yAaen6​)

 

【申請資格為何?】

  1. 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存續期間(簽訂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須滿一年) 。
  2. 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無違反「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之情事。
  3. 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已通過考核。(考核表連結)(申請時須完成1-9月在職比例時數13.5小時) 。
  4. 本獎助對象需符合申請獎助日前一年內無違反作業要點第 8 點規定之情事,目的是要確保居家托育人員收托穩定,故居家托育人員需取得登記並簽訂準公共契約滿 1 年。申請獎助前一年內應至少收托滿9個月以上,或連續收托6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每年10月提出申請往前計算,自前一年10月至今年9月)

 

【重要:收托兒童的年齡有限制嗎?】

居家托育人員符合申請獎助前一年內應至少收托滿9個月以上,或連續收托滿6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之資格者,應於每年10月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收托1名未滿3歲兒童,始符合申請對象。 

 

【獎助金額如何計算?】

符合申請資格的居家托育人員,114年起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萬8,000元。

■ 提醒:申請對象之收托兒童係指「收托三親等外且有收費之兒童」,只收托三親等內兒童,不屬於本獎助金申請對象。

 

申請檢附文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中心不再另行寄送紙本申請文件!)

(1)申請表: 請點選下載

(2)領款收據: 請點選下載

(3)郵局帳戶影本  (限本人郵局存摺)(請印A4影本一整張)。

※提醒:申請文件填寫完成後,請您先拍照line給訪員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掛號郵寄或親送,避免文件內容有誤,需麻煩您修改簽名或重送。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請115/10/31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0號8樓】。

(2)親送中心:請115/10/31前提交,切勿於托育時間送件,可以請家人幫忙或非托育時間到中心辦理。

 

■重要提醒:

  1. 本獎助金為申請制,未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則無法獎助。
  2. 考核表共計15項,符合13項(含)以上為考核通過,但專業服務指標如有1項不符合,視同考核未通過。(考核表連結)
  3. 本獎助金係屬托育人員之應納稅所得。於領取獎助之年度,倘有實際支付專業責任保險費、購置教玩具及充實托育環境等,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必要費用於所得中減抵。(見問答集(QA)之3、9)
  4. 本獎助金相關規定、表單、問答集以政府公告為準。
  5. 本獎助金補助與否「需經由社會局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