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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居家托育人員在職訓練時數計算方式調整說明
親愛的托育人員您好:
自 115年1月1日起,在職訓練時數的計算方式有調整,重點如下:
- 之前在職時數計算方法依照「登記證起訖期間」計算時數。
- 115年1月1日起改為「曆年制」計算,也就是 每年 1月1日~12月31日需完成 18小時。
- 領證當年度,以比例計算(每月1.5小時,不足月不計算),屆期換證申請前要完成當年度時數,屆期換發後請完成剩餘時數,此為完整的一循環。
計算方式
如115/3/10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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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10〜115/12/31 |
116/1/1〜116/12/31 |
117/1/1〜117/12/31 |
118/1/1〜118/12/31 |
119/1/1〜119/12/31 |
120/1/1〜120/12/31 |
121/1/1〜1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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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3.5H |
18 |
18 |
18 |
18 |
18 |
18〜13.5=4.5H |
- 以上時數含基本救命術。
- 每2年應完成8小時之基本救命術。
轉換期間(114年和115年)在職時數計算說明:
舉例一:
*托育人員領證日期為114年3月15日(登記證區間為114/3/15〜120/3/14)
A.114年(114/3/15〜114/12/31)在職時數依比例計算應完成13.5小時。
B.115年(115/1/1〜115/12/31)在職時數應完成18小時。
C.114/3/15〜114/12/31已完成16小時。
*由於114年至115年為轉換期,若於114年有預先完成的在職時數可攜帶至115年。
舉例來說:
A (114年比例時數,13.5小時)
+B (115年應完成時數,18小時)
-C (114年區間已完成時數,16小時)
=15.5小時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應完成之上課時數)
115年屆期換發的托育人員:
舉例一:
*托育人員領證日期為109年12月1日(登記證區間為109/12/1〜115/11/30)
A.114年(114/12/1〜114/12/31)在職時數依比例計算應完成1.5小時。
B.115年(115/1/1〜115/12/31)在職時數應完成18小時。
C.115本年度應完成19.5小時。
-> 托育人員於提出屆期換發申請前,需完成18小時在職訓練(建議以實體課程為主,線上課程為輔)。
-> 屆期換發申請後,剩餘1.5小時需於115/12/01〜115/12/31期間完成(建議採線上課程;線上課程以6小時為上限)。
舉例二:
托育人員領證日期為109年6月30日(登記證區間為109/6/30〜115/6/29)
A.114年(114/6/30〜114/12/31)在職時數依比例計算應完成9小時。
B.115年(115/1/1〜115/12/31)在職時數應完成18小時。
C.115本年度應完成27小時。
-> 托育人員於提出屆期換發申請前,需完成18小時在職訓練(建議以實體課程為主,線上課程為輔)。
-> 屆期換發申請後,剩餘9小時需於115/6/30〜115/12/31期間完成。(建議以實體課程為主,線上課程為輔;線上課程以6小時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