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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收退費基準部分內容調整

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收退費基準部分內容調整,中區、東區、南區、南屯區調整如下:
在宅日間托育(10H)調整為16,000 元。
在宅全日托育(24H)調整為25,000 元。
若目前收費已高於 16,000 元者,仍維持原收費金額(例如:17,000 元仍為 17,000 元),不得再增加收費。

重要提醒~

1.托育服務係由托育人員與家長雙方協議後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已簽訂之托育契約,請依原約定內容履行至契約期滿。

2.托育期間如需調整費用,應由保親雙方充分溝通並達成合意後,重新簽訂托育契約或修正原契約,並自重新簽約日起,始得依調整後費用收費。

3.另提醒家長及居家托育人員:如有調整收費,契約書須同步修正並繳回中心備查,以保障雙方權益。
契約書修正方式:請於空白處註明「X年X月X日雙方協議,自X年X月X日起托育費調整為XXXXX元」,並由雙方簽名或蓋章確認,請勿直接塗改原契約書金額。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中心04-24724830轉保母組。

臺中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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