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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4年兒童節政策建言
近期的剴剴案件,讓社會瀰漫悲慟、不捨與憤怒,也激起一波對現行制度的檢討,然而,檢討多半聚焦於收出養服務、安置兒少服務,忽略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後簡稱居托中心)、居家保母也是此次事件中重要的單位與角色,而台灣整體居家托育服務制度也存有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亟需改革,包括中央、地方政府、居托中心之間缺乏整合,各行其是;居托中心訪視輔導專業不受重視;保母人力萎縮迎來的品質危機。此次事件提醒我們應仔細檢視制度中的缺漏,切勿漠視任何一項待解決的問題,進而提出有效的改善策略,別再犧牲任何一位孩子。
據2023年底統計,全台灣共計27,281名保母,照顧43,701位孩子,由各縣市各區域共計71處居托中心提供保母的訪視輔導、家長的媒合諮詢等服務。但,托育服務的品質跟量能都亟需再升級。現況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管理有三缺,「缺角色定位、缺訪視指標、缺與地方政府合作與中央政府支持」,難以發揮居托中心輔導支持保母托育,進而保障托育安全與品質的功能。再者,保母有雙低,「服務量能低、薪水低」,家長往往嘆,光要找到保母就不容易,根本沒得選,導致先求有就好,無法有效淘汰品質堪憂的保母。對此,托盟呼籲衛生福利部:
一、 應重新定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功能與角色,讓居托中心回歸訪視輔導專業。
二、 應邀集有實務經驗的居托中心督導參與研議建置訪視指引與指標,並進行全國訪員培訓課程,拉齊各居托中心的訪視標準,做到精準訪視。
三、 應以實際、持續、有效的作為,建立地方社會局處與居托中心的密切合作,共同成為「托育安全守門員」:居托中心訪員提出訪視評估報告,地方政府應依據居托中心實務判斷,即予保母相應的處置,切實改善有風險的照顧行為與環境,預防危機發生。
四、 應翻倍加碼保母獎助金,替保母加薪,並廣為招募優良人材加入保母行列,達到良幣驅逐劣幣的功能。
五、 依據當今居家托育制度四項困境的前述解方,修改現行「直轄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讓居托中心回歸訪視輔導專業、讓訪員有工具、有培訓,得以做到精準訪視,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持續維繫地方社會局處與居托中心的密切合作,確保地方主管機關與全國各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密切合作。再者,為補救保母人數與薪資雙低,政府應替保母加薪,提高保母勞動條件,並廣為招募保母人才,充足保母托育量能,讓家長順利找到好保母,進而安心就業。
托盟相信,前述舉措能夠為我國居家托育制度重新定錨,有效解決亂象,並建立可長可久的美好制度。托盟根據夥伴團體長達四分之一個世紀的保母托育管理研發所得及實務經驗,為政府和社會獻上今天的建言,盼望能讓台灣居家托育從惡性循環轉化為良性循環,並以此舉疼惜剴剴,不讓他白白犧牲。
政府機關外包居家托育服務給民間機構,而間接將許多業務量轉嫁到居托中心上,包含育兒指導、月嫂、臨托服務,然而提供的經費不足甚或需要自籌,居家托育中心營運艱辛且工作量,每年日益增加,間接影響居家托育中心輔導保母托育品質的量能。
然而,訪員的專業與工作重點應該是「訪視輔導」,孩子送托保母,家長往往擔心孩子在保母家的狀況。居托中心訪視員,依法定期、不定期針對托育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實地走訪保母家,確認幼兒照顧情形、幼兒發展狀況、保母的照顧流程與安排、居家環境安全等等,作為家長的另外一雙眼睛,在保母與家長的直線關係中,撐出三方互助的合作網絡,共同關心幼兒。
現行保母與訪視員的配比為,一位訪員負責輔導管理60位保母,若保母平均收托2位幼兒,訪員就要服務120個家庭。每年例行訪視兩次,若保母收托全日托、夜托、聯合收托,則要一年四訪。居托中心除了透過訪視輔導,還需透過在職訓練、協力圈、社區宣導等方法掌握保母狀況,進而與保母建立信任關係,以利後續的就業支持與輔導。
這一套居家保母的管理制度始於2008年內政部兒童局公布的「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下稱保母托育計畫),該計畫授權各地方政府委辦成立「保母系統」,提供保母免費的專業訓練、媒合轉介、在職訓練,其中一項重要的服務正是訪視督導。該計畫要求保母通過保母技術士證,鼓勵社區保母加入系統接受管理,家長也能安心送托給有系統督導的保母。
但,2012年上路的「爺奶保母(親屬保母)津貼」制度,誘使人數眾多的爺奶灌爆保母系統,擊潰原本嚴謹的管理體系。
再者,2014年修法,「保母登記制」上路,規定保母(放寬包含僅接受保母訓練課程者)取得登記證即可合法收托,相關規範並未納入居托中心的功能與角色,使居托中心隱形化,大幅度降低其輔導管理的作用。
綜上述,現行各家居托中心因為縣市委託契約內容不同,而有其他無關乎保母托育的業務,須聽命於縣市政府辦理。最後,居托中心持續背負大量的文書作業、紙本收件工作(托育補助申請、收托異動通報)、與行政上的通知(提醒保母上在職課程、做體檢、回報兒童發展檢核),這一切都壓縮訪員支持、陪伴、輔導保母的時間與精力。此外,「保母登記制」下,居托中心妾身未明,其輔導管理淪為耗費心力的空忙,倍增訪員和督導的疲勞與挫折。
對此,托盟呼籲,衛生福利部應清楚定位居家托育服中心的功能與角色,地方政府也應重新審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業務範圍,讓居托中心回歸訪視輔導專業。
(一)社家署2019年「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
我們確知,在訪視督導制度實施16年後的今天,各縣市居托中心累積了豐厚的訪視輔導實務經驗,培養出許多優秀的督導和訪視員。在保母托育面臨社會信任危機的今天,正是這些督導和訪視員可以貢獻所能的時機。
對此,托盟呼籲衛福部社家署應邀集有實務經驗的居托中心督導參與研議訪視指引與指標,並進行全國訪員的培訓。為了確保托育安全,居托中心需要做到精準訪視,切勿增加無效的訪視次數進一步空耗居托中心有限的能量。
上述處境,讓居托中心人員處於空耗狀態,無法善盡守門人的角色,這說明為何會「漏接球」發生托育事故。
台灣整體保母的人力如同台灣的人口危機,面臨高齡化,五十歲以上保母佔六成,可預見未來五到十年間,保母人數將攔腰折半。再加上,五十歲以上保母開始照顧孫子女,佔去收托名額,且嬰幼兒照顧是高度勞心勞力的工作,高齡保母佔往往因為體力受限,自行降載收托量能。但,家長的送托需求不斷攀升,往往抱怨「很難找到保母」,「更難找到好保母」。
保母整體年齡偏高,此乃肇因於,第一,2014年登記制法規,大幅限縮有六歲以下子女之女性的收托名額,導致保母的主要來源——子女年幼、愛小孩、有生計需求的女性——就業無門,已擔任保母者也被迫停止收托。托盟多年來一再呼籲改變此剝奪女性就業權、經濟權的違憲規定,遲至去年二月甫通過有限度放寬此項規定。
此項改變,發揮一項正向的效應:年輕力壯的保母們,受惠於限制放寬,紛紛增加收托人數,這對殷切需要保母托育的家長們是一大助益。
但令我們失望的是,並沒有因此吸引新血加入保母行列。我們進一步發現,年輕人不願意當保母的原因為,保母的薪水「勉強可餬口,但難以養家」。
用「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收費基準」及「司法院必要生活費用」計算,「保母全職工作收入」(將保母收托2名幼兒視為全職工作)是否可以涵蓋「保母扶養1名子女的必要生活費用」(保母若為雙薪2胎家庭,其與配偶,各自需扶養1名幼兒)。
托盟計算,全台保母的全職薪水中位數僅31,200元。其中,只有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保母的全職薪水(收托兩名幼兒)足以養家(扶養一名子女),其他縣市保母的全職收入皆不足以養家育兒,尤其,彰化縣(76%)、桃園市(78%)、台中市(78%)、台北市(79%)、苗栗縣(79%)等五縣市的部分區域,落差最為嚴重。再加上,保母「自營作業者」的勞動形式,收入還需支應執業工作所需的成本,導致實際收入會再更低。
附件一、彭婉如基金會 例行訪視紀錄表(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