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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盟定位「女性是推動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力量」,國家、企業要具備永續力,必須正視女性勞動力,共同負擔起支持女性就業與育兒的責任。尤其要正視,現代的女性不一樣了,女性對於自我的職業生涯也顧及自我永續發展,優先確保工作,再談生育;確保職場友善,再談養育。適逢婦女節,托盟呼籲:
每一年的育齡女性是15年至49年之前出生的,因此,未來15年內的育齡女性是已經出生、不能夠改變的人數;我們能夠改變的,是15年以後的數字!
托盟提醒,這種改變是可能的,如果我們能夠像挪威學者Helga Hernes早在1987年即指出的,在北歐國家,女性「位居人口難題的中心點,因而成為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台灣為今之計,真的必須把女性擺到國家的經建政策中心點上,無論政府、企業或家庭,都應認真看待女性的勞動者/生育者雙重角色,女性的雙重角色不僅是常態,也應當是未來男性職涯與家庭生活的常態。
其實,有識之士已經注意到,阻礙女性參與勞動、實現自我,必會落入勞動力短缺+生育率低落的雙重危機。今年2月16日甫出刊的《經濟學人》刊登的〈為何南歐嬰兒這麼少——這是經建問題〉一文,即駁斥「婦運使女人不生」的說法,指出女權最高的北歐各國,反而是地表上生育率最高的國家。並說明各種花錢「賄賂嬰兒」(baby bribes)、強化傳統女性育兒角色的津貼政策,都被證明是無效的,「年輕人想要的是就業機會、支持與選擇權,如果這些都到位,他們有更多人會選擇生更多小孩」。
這些洞見,正可為台灣指點迷津,幫助我們循線找到勞動力短缺+生育率低迷的解方。
前述洞見揭櫫一項道理:「就業」是「生育」的先決條件,這樣的就業,必須包含對於育兒的支持,而此支持,是由政府、企業、家庭提供的。這些條件如果到位,就能有效提高生育率+女性就業率。
如此觀之,台灣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台灣女性勞參率自2012年首度突破50%以後,至今沒有什麼長進,2022年只來到51.6%。女性非勞動力人口高達501萬人,其中25-44歲育兒年齡階段就有近58萬人未參與勞動,主要原因為料理家務,包括照顧兒童、做家事。
台灣女性在進入勞動市場工作之後,一旦婚育便面臨進退失據。2019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顯示,近2成1的已婚女性因結婚而離職,近2成3的已婚女性曾因生育而離職,其中皆有4成未復職,留在在職場的媽媽們也身陷工作與育兒蠟燭兩頭燒。
關鍵在於,現代社會的女性不一樣了,國家、企業有必要跟著改變。現在政府和企業談永續,我們要知道,女性也一樣注重職業生涯的永續發展。穩住工作擺第一,確保職場、環境夠友善育兒,包括:公司是否能順利請育嬰假?請了是否可以順利重返職場?重返職場後,小孩能否能就近送托平價、安心、有政府保障的保母?送完保母後,公共化幼兒園、國小課後照顧能否順利銜接不中斷?經過通盤考量後,才會願意生養小孩!
如今各國的制度與思維都在轉向,重視女性是推動社會、經濟變革的重要力量,談永續不能不處理這個面向。為了讓整體國家邁向永續發展,托盟提出三項要求,呼籲政府、企業共同撐起女性勞動力,踏實的朝永續前進:
根據「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今年金管會只要求實收資本額達 20 億元的上市櫃公司編制、申報永續報告書,永續報告書內容須參照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的編寫準則(後續簡稱GRI準則)。
GRI準則清楚揭示,永續發展的定義為「能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發展之需求」,永續報告的目的是使組織揭露其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人權)的正負面影響,進一步透過補救措施降低負面衝擊,整體而言,提升組織對於永續的責任與承擔。
台灣正面臨人口和勞動力永續的危機,而女性佔有關鍵重要性。因此,企業「長久留住女性員工」、「拔擢女性擔任高層治理、決策者」、「支持員工生育、養育以維持勞動力永續」將可更容易招聘員工,無論是男性或女性,並留住優秀成熟的女性勞動力,進而提高員工生產力與再生產力。
托盟呼籲,所有企業應落實ESG,自主遵循GRI準則,並揭露組織如何支持女性就業與支持員工育兒,同時,也呼籲應申報永續報告書的大型企業,支持女性就業與員工育兒的措施應有優於現行法規的思考,帶頭做好友善女性勞工的角色,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永續力。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共計17項核心目標,涵蓋169項細項目標,其中與勞動力相關的SDG 8-「促進永續且包容的經濟成長,為所有人提供充分、具有生產性的就業和合宜的工作」,細項目標SDG 8.5明確設定「到2030 年,包括青年和身障在內的所有女性和男性實現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合宜工作,並實現同工同酬」。
然而,該目標轉化到台灣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訂定的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細項指標直接限縮為「降低失業率」、「累積青年參與職訓、推介青年就業人數」、「累積推介身障者就業人數」,這是很低標、很形式化的做法!尤其,獨漏聯合國細項中強調的「女性」就業(請注意,聯合國將女性放在男性前面,以昭示實現女性充分就業的重要性)。不僅於此,行政院將「實現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合宜工作」的崇大目標,矮化、窄化為「降低失業率」。我們要知道,只關注失業率高低,完完全全無助於支持那群被育兒、家務困在家的「女性非勞動力人口」,遑論將她們轉化為勞動力人口。政府目光如此淺窄,難怪女性勞動力與生育率雙失!
托盟呼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應重新審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並將「女性勞動力」納入台灣永續發展指標,致力於實現女性充分就業。
2019年聯合國人口基金發布的研究報告,著重舉出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政策,其核心為性別平等,致力於支持「父母雙薪且共同育兒」的新世紀新家庭,包括:(一)建立完整的公共托育服務,(二)建立母親與父親不可轉讓的育嬰假制度。其中,瑞典的彈性育嬰假制度更是其他國家效仿的典範,給家長多元的選項,選擇最適合自己工作時間、孩子托育時間及家庭生活需求的組合。
在台灣,托盟與立法委員已提出「新增親職假」修法版本,升級現行育嬰假制度。目前的育嬰假僵化、不好用,而且只能用到小孩滿三歲。托盟推動新增之親職假,可以以小時或天使用,且用到小孩滿八歲。單位更小,可用的期間涵蓋孩子上國小低年級,才能真正支持家長互相分工、安排工作與照顧。
對此勞動部也做過調查,詢問「是否同意育嬰留職停薪以日、小時彈性放寬」調查顯示,近半數(47.1%)企業贊成彈性放寬,且企業規模越小、同意比例越高。員工方面,有近八成員工贊成,男性(79.7%)更大於女性(76.2%)。
這些數據強力支持「新增親職假」修法,尤其是(一)台灣佔比很高的中小企業,接近半數同意此修法案,顯示中小企業寧可讓女性員工請彈性育嬰假,而不是一請就六個月,如此也可推知,此項修法有鼓勵(中小)企業雇用女性、並留住育兒女性的作用;(二)男性員工贊成比例高於女性,反映男性想要參與育兒、但只能以彈性的方式請育嬰假的事實。
托盟呼籲,所有企業共同支持這項留住女性員工、支持員工安心養育的政策,也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行政院版本,進立法院審議,共同推動修法。
最後,托盟再度提醒,在台灣長期低生育率、低女性勞動參與率的雙重困境之下,支持「女性勞動力」是國家、企業發展「永續力」的重要基石,以及不容再錯失的契機,讓我們一起撐起女性勞動力,進而挽救低生育率吧!
托盟也將在今後每一年婦女節追蹤育齡女性人數及趨勢,並對政府和企業的相關作為提出分析與建言,以達切實督促之效。